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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
日期:2023-01-30 15:43 浏览:1636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经省公安厅同意,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为交警支队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录辅警30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道路交管勤务辅警25名,男性;
(二)计算机类专业辅警5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学历及其他要求:年龄18—30周岁,商洛户籍,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辅警, 对于熟练掌握LINUX系统、Oracle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等专业技能及有相关职称证书的人员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5.具有良好品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聘用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分配;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适应加班、夜班和24小时轮班工作。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染彩发、无色盲色弱等。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元月30日至2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
(二)报名地点: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报名(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构峪桥西800米交警支队政办室);
(三)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和网络等其他形式报名。
(四)政治审查:报名需提前进行政治审查,填写辅警招聘政审表(附后),由所在单位(村组、社区)及派出所包片民警、派出所负责人明确签注是否政审合格意见。
(五)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辅警招聘政审表及相关技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提交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考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法律知识等,满分100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本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体能测试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资格复审及体检调剂
(一)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审查报名资格条件、思想品德、违法违纪情况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费用标准按照体检医院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依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形成岗位空缺,依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公示。体检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商洛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合同签订。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由市财政保障,执行公安机关辅警层级工资待遇,交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配发服装等相关装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笔试、面试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认定。
(二)报考者应严格遵守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经查实,根据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者应认真执行考试录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应聘人员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有较强的纪律要求和较高职业风险,根据任务需要随时可能调整岗位、上班时间不规律、经常性值夜班、遇节假日可能不休息等,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联系电话:0914-2382995(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
监督电话:0914-2386924(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0914-2386147(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商洛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https://talents-40024.oss-cn-huhehaote.aliyuncs.com/other/76bf41dd-11d7-43bb-89a7-195929c51e52.doc

报名表 https://talents-40024.oss-cn-huhehaote.aliyuncs.com/other/45ef5e89-010c-4853-8074-138cd680a7c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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